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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国执行案件
中国的仲裁案件怎样在马来西亚执行
发布时间:2024-09-14 12:14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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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在马来西亚执行中国的仲裁裁决,需要遵循以下步骤:

  1. 确认适用《纽约公约》

    • 中国和马来西亚均为《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》(即《纽约公约》)的签署国。

    • 根据该公约,马来西亚有义务承认和执行在中国作出的仲裁裁决。

  2. 准备必要的文件

    • 仲裁裁决的正式副本:提供裁决的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。

    • 仲裁协议的副本:包括仲裁条款或协议的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。

    • 翻译文件:如果上述文件不是英文,需要提供经认证的英文翻译件。

  3. 提交执行申请

    • 向马来西亚高等法院提交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申请。

    • 申请应包括申请人的陈述,说明执行裁决的理由和依据。

  4. 法院审查

    • 仲裁协议的有效性。

    • 当事人是否得到适当通知并有机会参与仲裁程序。

    • 裁决是否超出仲裁协议的范围。

    • 裁决是否被仲裁地法院撤销或暂停。

    • 执行裁决是否违反马来西亚的公共政策。

    • 形式审查:法院将检查提交的文件是否完整、合法。

    • 实质审查:根据《2005年马来西亚仲裁法》(已修订)和《纽约公约》,法院可能会审查以下事项:

  5. 获得执行令

    • 如果法院认定没有拒绝执行的理由,将发布执行令。

    • 裁决将被视为马来西亚法院的判决,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。

  6. 执行裁决

    •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,对被执行人的资产采取必要的执行行动,如冻结资产、拍卖财产等。

重要提示

  • 时效限制:在马来西亚,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在裁决作出之日起6年内提出。

  • 法律咨询:由于跨国法律事务的复杂性,建议您咨询在马来西亚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,以确保流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。

  • 费用和时间:执行程序可能涉及一定的费用和时间,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被执行人的资产状况。

参考法律

  • 《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》(1958年,《纽约公约》)

  • 《2005年马来西亚仲裁法》(已修订)

通过遵循上述步骤,您可以在马来西亚成功执行中国的仲裁裁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