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制度
01 简述 新加坡现行的商标法基于1998年,修订于2020年生效的《商标法》以及1999年《商标条例》,新加坡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。 新加坡是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》(TRIPs)、《巴黎公约》、《尼斯协定》、《WIPO公约》、《商标法条约》、《海牙认证》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,新加坡于2000年10月31日加入《马德里议定书》。 主管部门:新加坡知识产权局,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Singapore,简称IPOS。 02 官方语言 英语、汉语等 03 审查形式 形式审查+实质审查 04 保护期限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,自申请之日起算。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上述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在6个月的宽展期办理续展手续,但需缴纳额外的费用。 商标恢复:如果在商标到期日后6个月内仍未进行续展,则商标状态将更新为“已删除(可能恢复)”。在此阶段,从商标到期日起6个月后至12个月内,可以提交申请以恢复注册商标,相关费用也将相应地高于宽展费用。 05 可注册类型 字母、文字、名称、签名、数字、装置(形象元素)、品牌、标题、标签、票据、形状和颜色,或这些元素的任何组合。 06 不可注册类型(部分) ①描述商品和服务的标志; ②已成为贸易中惯用标识或指示的标志; ③违反公共政策或道德的标志,例如可能助推不道德行为的标志; ④具有欺骗性的标志,例如可能歪曲或误导商品或服务的性质、质量及来源地; ⑤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,且申请的商品或服务也相同标志; ⑥与相同或类似商品/服务的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造成混淆的标志; ⑦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。 07 申请资格 ①本国自然人、法人 ②外国自然人、法人 08 申请所需资料 ①申请人主体信息; ②商标图样; ③商品或服务的类别; ④优先权文件(如有需要)。 三、申请方式 1.向IPOS提出注册申请 2.通过马德里途径指定新加坡进行注册申请 四、申请流程 1.形式审查 提交申请后,IPOS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,以确认申请是否符合要求。如不符合要求,IPOS将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。 2.实质审查 在通过形式审查后,IPOS将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,以确认所申请的商标是否符合注册要求。如存在问题,IPOS将发出驳回通知,申请人可申请驳回复审,复审通过的进入公告期,复审不通过的,驳回注册。 3.公告与注册 在通过实质审查后进入公告期,公告期2个月,在此期间对商标有异议的人可提出异议。如无异议,或异议已被解决,商标核准注册;如有异议,申请人可申请异议答辩,异议答辩通过的核准注册,异议答辩不通过的,商标不予注册。 商标核准注册后,IPOS将会颁发电子证书,新加坡商标顺利注册预计需要6-10个月左右。 五、证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