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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引资
新加坡与哪些国家签署了《互免关税协议》
发布时间:2024-09-12 16:37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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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(Free Trade Agreements,FTAs),其中部分协定涉及关税的减免或取消。《互免关税协定》通常属于自由贸易协定的一部分。以下是新加坡签署的部分自由贸易协定,通常包括关税减免或免除的条款:

  1. 双边自由贸易协定

    • 美国(《美新自由贸易协定》)

    • 中国(《中新自由贸易协定》)

    • 日本(《新日经济合作协定》)

    • 韩国(《新韩自由贸易协定》)

    • 澳大利亚(《新澳自由贸易协定》)

    • 印度(《新印全面经济合作协定》)

    • 欧盟(《新欧自由贸易协定》)

    • 英国(《新英自由贸易协定》)

  2. 区域和多边自由贸易协定

    • 东盟自由贸易区(ASEAN Free Trade Area,AFTA):包括东盟10个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免税协定。

    • 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》(CPTPP):包括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日本、墨西哥、新西兰、越南等11个成员国。

    • 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:包括东盟10国及其贸易伙伴(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)。

这些自由贸易协定的条款通常包括减免关税、减少非关税壁垒以及促进商品和服务的自由流动。具体关税免除的范围和产品依协定中的详细条款而定。